强占村民土地后闲置如何主张损失?对于之前强占村民土地之后又闲置的,可以主张的损失主要包括:被毁农作物的损失、之后要求恢复土地至能够耕种的状态并予以返还、以及其他维权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另外,《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第八项规定了,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