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打官司要讲证据,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强有力保证。征地拆迁案件也是一样,但是老百姓常常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而处于不利地位,究竟哪些材料才算是证据呢?今天,京云拆迁律师带您掌握征地拆迁案件中重要的“证据收集”环节,帮助您了解证据的分类、收集和保存。

一、证据分类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这样,我们收集证据的范围可以划定到以上证据范围内。
书证:征地拆迁案件中的书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征收方发布的各类文件和公告、被征收方自己所拥有的各类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以及纳税凭证等。
物证:若房屋遭强拆,毁坏了您的房屋以或其他合法财产,您可以收集被破坏的物品,以此作为物证证明对方做出的违法行为。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注意,此类证据非常重要,是我们维权的强有力证据,您可以通过录像、录音以及拍照等方式进行收集。但务必要保留原始的记录载体,切记不能删除,可以将文件拷贝在电脑中,不要进行任何剪切等操作以免数据丢失或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鉴定意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需要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的评估报告。此类评估报告即为鉴定意见,您务必要保存好此类证据,它是补偿款数额确定的基础材料。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首先我们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点往往会随之暴露,而此时留下相关违法证据材料,可以有针对性的提起复议或诉讼,有的放矢。
很多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太了解,其实它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而制定。
也就是说,我们合理合法的要求政府工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就必须依申请公开,否则我们可以对其不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三、证据收集-拆迁补偿纠纷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性质、建筑面积等证明材料
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拆迁补偿协议(如已达成协议)
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四、证据收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地上附着物估计的证明
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征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京云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征拆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保留和收集一切相关证据,也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照相等多种方式来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