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拆除房屋是否违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不予搬迁的,经拆迁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可以由法院进行拆除,通过以上流程后的强拆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没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的程序,拆迁人就自行组织拆除,是违法的。实践中,往往老百姓觉得后悔,不愿意了。这时,行政机关就可能强拆。
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当然,如果觉得补偿协议太低,严重的不合理,是可以申请变更协议的。但想要变更协议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慎重,不能盲目,以免后期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