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除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村委会有权发放征地补偿款吗?由以上法规可知,在土地征收经过法定批准程序以后,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村委会是无权自行实施征地行为的。
同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当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一般会先行发放到当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发放到村民个人。但要清楚补偿协议是由政府和个人签订的,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和我们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