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房又称使用权房也就是所谓的公房,一般居住超过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虽然产权不是你的,但是您居住的房屋征收拆迁时也一定是要安置的。又或者您所指的是事业单位亦或国有企业等分得的住房,在国有企事业单位退出市场时在那个年代一般都进行了房改,房屋经房改后个人取得了产权,这样就与产权房的划分就已不在明显,不用过多顾及。但可能由于一些遗留问题,在征收拆迁时产生纠纷,在征收房屋时也能一并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您仅仅是有居住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您至少可以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他的补偿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