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全国征地拆迁免费咨询电话:

 

 400-8816-088

快手官方号


邮箱地址:liuyafeng@jingyunlawyer.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恒基中心1座4层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19254号-6

 

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网! |       服务热线:15911081008

胜诉案例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收到答复不一致?法院:违法!
房屋被拆迁后,设立的居住权还存在吗?
不配合征地拆迁就活该被“强拆”?这么干迟早会被法院判违法!
【京云拆迁律师】申请信息公开却收到《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何维权?
【京云拆迁律师】遭遇违法强拆,如何抓住违法点确定强拆主体?
【京云拆迁律师】京云律师代理安徽合肥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二审上诉成功
京云律师代理安徽合肥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二审上诉成功
【以案释法】事关拆迁补偿等权益!只要户口迁入村集体,就能和该村集体成员获得同等安置补偿?
>
>
>
山东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拆迁政策

山东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作者:
来源:
京云拆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
2022/02/24 14:38
浏览量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东、南、西均至赵家营村土地,北至赵家营村土地和储备用地。

  地块2范围:东、南、西、北均至赵家营村土地。

  地块3范围:东、南、西、北均至赵家营村土地。

  地块4范围:东至小范庄村土地,南、西、北均至赵家营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安街道赵家营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平安片区阳光城二号路建设,地块1、地块4开发用途均为公路用地,地块2、地块3开发用途均为绿地。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长清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平安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8日(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即可启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III-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204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8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长清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长清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长清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强 , 联系电话:87221176。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