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教育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建设需要用地 ,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 “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汇鑫街道西苑社区王杨村,金城路以南,鼓楼路以北,汇鑫路以东,果子市支渠以西。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汇鑫街道西苑社区王杨村
用途:教育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7日,由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汇鑫街道西苑社区王杨村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的,高唐县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高唐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0635-6013213、6013219
高唐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