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养殖场等设施被认定为违建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违建认定、养殖场拆迁补偿、注意事项等方面综合分析。

1、违法建筑认定
认定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最常见的是《城乡规划法》。该法将“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界定为违法建筑。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基本农田外,占用农用地搞养殖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违法建筑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比如立案、现场调查、申请听证、复议诉讼等等,并非一句话就可以定性的。
2、养殖场拆迁补偿
(1)如果是在自家承包地(基本农田除外)上建的养殖场,土地的补偿是有权主张的。另外还有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比如养殖场的禽畜圈舍、化粪池、树木、遮凉棚、水井等。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都是专业化养殖,办理了养殖证,拆迁方应当基于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
(3)遇到拆迁,可能存在猪崽没长成、雏鸡未长大,卖不上钱的情况,因为拆迁不得不处理,此类损失是有权主张的,这就是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
3、注意事项
某些地方低成本拆迁驱使下,有的以”环境治理”或拆除“违法建筑”“禁养”等名义给予养殖户极低的补偿,甚至不予补偿,这些做法都极大地损害了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需要遵守合理补偿大原则,即不得因为征收拆迁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同时提示大家,基于拆迁维权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大家可以咨询京云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