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地都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村民拿不到补偿款的情况,找征收方,征收方说给村里,但村里一直拖着不给。那么,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呢?下面京云征地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

首先大家要知道的是,村里截留被征收人合法的补偿款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由全体村民决定分配的,如果村委不发放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由以上可知,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可以先跟村里沟通,沟通无果,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你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听取律师的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