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以当事人为中心,在服务过程中要牢记“当事人中心主义”,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声音。

有些拆迁律师不喜欢听当事人的陈述,以专家自居,认为当事人絮絮叨叨,把握不住重点,何当事人沟通属于浪费时间,于是喜欢打断当事人的陈述,甚至是训斥当事人,这种对待当事人的方式不仅容易造成当事人的不满,也可能遗漏案件中能够决胜的线索。
一、从案件事实方面来说,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者,对案件事实是最清楚的,拆迁律师只有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才能够完整理清案件事实,才能全面把握案件脉络,而不是依靠自己的想象来填补案件缺失的部分。
二、从专业方面来说,对于涉及某些行业领域的纠纷,当事人对该行业的规则、经验和惯例要比律师清楚,律师只是在法律行业有优势,但是对于该行业往往没有很深的了解。拆迁律师只有弄清楚当事人所在一些行业规则,才能够更好地进行法律适用和诉讼准备工作。
三、从时间和精力方面来说,律师看待当事人的事情往往只觉得是一个普通的案件,是自己日常的工作。而当事人对待自己的事情却是已经琢磨了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时间,当事人钻研此案的时间和花费的精力远超过律师,因此这类当事人也就常常对案件有一些独到的见解,对于律师办理案件有极大的帮助。
根据从事律师十余年的经验,乐祥立律师认为,倘若一个律师不能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声音,即使能够胜诉,也很难获得当事人的尊重,其职业生涯也很难有所发展。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声音是律师的基本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