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过程中,我们难免会看到有强制拆除的情况出现。有很多人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就被强拆了。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没签字强拆了怎么补偿呢?下面京云拆迁律师为大家详细解答。

很多人“谈强拆色变”,认为只要强制拆除,一定都是违法行政行为。其实不然,强拆不一定都是非法强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下,相关部门是可以依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强拆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没签字强拆了怎么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房屋是先补偿后拆迁的,如果未签补偿协议先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如果只是没有签字,但是有双方当事人有按手印或者加盖公章等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已经熟悉并认可合同内容的确认环节的合同依然有效。但若合同上既没有签字,也没有其他确认合同内容的证明痕迹的,则该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