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由于很多人缺乏法律常识,经常会把养殖场建到基本农田里,如果遇到拆迁,就可能会被定为违建,强制拆除。那么,基本农田养殖场拆迁补偿有哪些呢?接下来,京云拆迁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由以上规定可知,养殖场不能建在基本农田上,最好及早的拆除。同时,基本农田上的养殖场一般都没有补偿。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根据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以上就是基本农田养殖场拆迁补偿的介绍,京云拆迁律师提示,建养殖场,一定要弄清楚土地的性质,以免被定为违建,强制拆除,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留言,我们将及时回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