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拆迁,很多人最关心的还是补偿的问题,毕竟这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但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获得补偿。那么,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拆迁补偿呢?下面就为大家具体分析下。

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如果拆迁发生在国有土地上,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人,和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如果是农村拆迁,则既涉及到的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而宅基地又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和户口还是有较大关系的。
一般农村地区的房屋拆迁补偿,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土地补偿通常和户口挂钩,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从本村迁出,就只能获得房屋补偿而不能获得土地补偿。
对于户口迁出人员可以认定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
1、将户口迁出的在校学生,因经济未独立、生活未得到基本保障,可认定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具有土地承包权而户口迁至城镇的人,若未依法取消其土地承包权,则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户口迁至城镇的“外嫁女”,若无正式工作又不具有城镇社保,作为其父母家庭一户具有承包经营权的,仍应认定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法规法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