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一旦遭遇合法强拆,当事人是很难维权成功的,毕竟合法强拆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也就很难起诉获胜,但是如果是违法强拆,那法律就不会坐视不理,当然,这种案件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情形,所以如果当事人自己不积极依法维权,也就很难获得法律保护,那么房屋被违法强拆应该怎样获得补偿?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很多都会到法院起诉强拆违法,毕竟首先要想获得赔偿,就必须要确认强拆是否违法,如果最终判决强拆行为违法,才可以申请国家行政赔偿,如果判决强拆行为合法,那么后面的一切都没有了。但是很多人以为打赢了强拆违法官司之后就结束了,其实大错特错,其实这只是刚刚开始,确认强拆违法只是第一步。
在起诉强拆违法胜诉之后,就要进行第二步,就是像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就是说,想要国家行政赔偿有三种方法:一种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中附带提起国家赔偿,再者就是提起行政诉讼中附带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侵权行政行为的机关。简单地说,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哪个行政机关实施的违法行为,哪个行政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想要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交一份书写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如果申请人不会写的,可以委托别人代写,也可以口述由行政机关记录。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对被征收人予以赔偿的,则会在十日后将赔偿决定书送达被征收人;如果决定不予赔偿法,则要书面通知被征收人并说明理由。
如果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被征收人认为不服的,可以在该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后的三个月内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行政机关逾期不予作出决定的,也可以在规定的决定期限届满后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征收人对赔偿决定的项目、金额、方式不同意的,也可以在三个月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