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全国征地拆迁免费咨询电话:

 

 400-8816-088

快手官方号


邮箱地址:liuyafeng@jingyunlawyer.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恒基中心1座4层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19254号-6

 

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网! |       服务热线:15911081008

胜诉案例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收到答复不一致?法院:违法!
房屋被拆迁后,设立的居住权还存在吗?
不配合征地拆迁就活该被“强拆”?这么干迟早会被法院判违法!
【京云拆迁律师】申请信息公开却收到《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何维权?
【京云拆迁律师】遭遇违法强拆,如何抓住违法点确定强拆主体?
【京云拆迁律师】京云律师代理安徽合肥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二审上诉成功
京云律师代理安徽合肥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二审上诉成功
【以案释法】事关拆迁补偿等权益!只要户口迁入村集体,就能和该村集体成员获得同等安置补偿?
>
>
>
菏泽市发布2022征收土地预公告(菏征预公告〔2022〕34号)

拆迁政策

菏泽市发布2022征收土地预公告(菏征预公告〔2022〕34号)

作者:
来源:
牡丹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6/23 09:56
浏览量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郭大千社区耕地以南,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西,郭大千耕地、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北,郭大千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城街道郭大千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田口张楼安置区项目建设,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4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南城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 年7月 2 日至 2022年7月 3 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8.3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的拆迁,按照牡丹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6 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 1 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