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

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除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之外,具体还有以下的一些法律也可以认定违建,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水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
2、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3、《铁路法》第四十六条、《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港口法》第四十五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等实体法条款,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有关职能部门在界定违章建筑时,必须充分考虑上述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