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需要注意什么?拆迁评估,对于经历拆迁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且对拆迁中的整个评估过程尤为谨慎。而对于没有经历拆迁的人来说,就没有那么敏感了,因为拆迁程序一般都在拆迁后期进行。

拆迁评估报告内容里载明的补偿面积、补偿范围、补偿项目等,基本上就是最后的计算补偿利益的基本凭证了,被拆迁人所得的补偿利益差不多也就是拆迁评估出来的利益了。
因此,拆迁方为了获得最大的拆迁利润,便会在拆迁评估中大动“手脚”,最大化限制被拆迁人的利益。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尤为警惕,保护自己的补偿利益不受侵害。
一、评估机构的选定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通过抽签、摇号、协商选定。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当被拆迁人获知拆迁事项时评估公司往往已经由拆迁方选定,而被拆迁人根本不清楚评估机构从何而来。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主要是因为拆迁方单方指定评估单位的话,基本上评估机构都是“听命行事”,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公正,会损害被拆迁人利益。
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主动参与到评估机构的选择过程中,保证评估机构的客观性,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一定要拿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
对于没有签字、没有盖章的评估报告,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承认该份报告的评估结果的。当然,被拆迁人需提供出相应的证据或是线索。另外,被拆迁人可以自行聘请有资质的、合法合格的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一个评估。
三、不能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
对于“走过场”评估,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复核,要求从新鉴定。但这个方法在实践中基本上也是很难落到实处。对于这样的现实局面,被拆迁人最好自行找有资质的、合法合格的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一个评估作为参照依据,另外及时咨询律师,提起法律程序维权。
上述仅是对评估及评估报告问题的一个简单分析,更多的也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应对。总之房屋评估直接决定到被拆迁人最终所拿到的补偿款,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而实践中房屋征收对房产评估的各种乱象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征收拆迁中,对于房屋评估被拆迁人一定要谨慎对待,避免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