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一宅两户”如何确权登记之前,先要明确两户成员是怎样的关系?“两户”是否符合确权登记有关规定对“户”的认定?

一家有两户口本,说明已通过公安机关分户(立户)登记。以前农村的分户立户登记,只要村民委员会的的同意证明和家庭的分户协议书,就可以办理分户(立户)登记了,并不一定要提供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证,所以没有住房的户是存在的。
对于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确权登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于农村分户(立户)认定另有规定:
①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在集体土地范围内只有一处合法住宅的,不得另行分户。
②农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子女均已成年的,父母应随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立户。
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户的不予认定。
属于以上这几种情况的,在确权登记中分户的认定仍以一户计算。
这次确权登记是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时按权利人或户主进行登记。按房地不可分离的原则,宅基地的权利人和住房的权利人应该一致,但是权利人可以一人或多人。
如果是以上规定的父母与一个子女的和随一个子女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户的、但只有一处合法住宅的,不动产登记时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权利人、或是以原宅基地使用权权利人或以户主为权利人,也可以以多个权利人的形式进行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