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强拆,补偿还不合理,应该怎么办?北京京云拆迁律师指出,如果房屋被强拆之前,没有与政府部门签署补偿协议,也未签署任何自愿交出房屋的书面说明,你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起诉法院你需要确定被告是谁,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征收项目的责任主体一般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但是大部分情况下,实施房屋拆除行为的都是一些地方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拆迁指挥部等机构,但是依据责任推定原则,一般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是以征收部门为被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还有以市县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主要视个案证据来决定。
法院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权利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包括房屋价值,装修价值,过渡费,搬迁费,奖励金等等),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需要在两个月内做出处理,法定期限内没有处理或者对处理的结果不服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那么此时你就有机会改变补偿不合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