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有必要修房子吗?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是农村村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是宅基地上必须有房子才可以,空白的宅基地,在两年之内不使用,可能会被村里收回的。

国家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和农业农村部、国家保密局、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的建议做出了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也就是说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其使用权可以由不是农村户口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过,在回复中也明确指出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由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按照“房地一起”和”地随人走”原则继承的,对于那些没有附着农宅空闲的宅基地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同时还指出:“如果继承的房子崩塌、拆除两年没有康复运用的,所有权自然灭失,村集体就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无偿收回。”所以,一定要修而且要修的特别好,不仅是自己的家还是留给子女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