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农村的“拆迁”或”搬迁“其实都是民间的俗称,两者是一个意思。在法律上其实应当称作”集体土地征收“,对被征收农民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了。下面简单给您介绍一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应当给与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目前,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制定了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所谓片区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
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是由征地的市县级政府制定逐级上报省级国土资源厅,省级国土资源厅综合各地区的申请,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做好平衡修改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该标准每3年左右更新一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