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农民来说,他们并不喜欢生活在高档的商品房里,而更喜欢的是选择通过宅基地进行自建房。而一直以来我国对农村土地的用途划分,也将土地划分为了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而宅基地就被划分在了非农业用地当中。原来的宅基地则是由当地的村委会按照家庭人口和劳力情况进行划分的,通常都能够保证“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各家的人口情况出现了变化,有的一户出现了多个子女的情况,所以就出现了“多户一宅”的情况,导致宅基地的归属发生了争议。

对于农村宅基地不仅存在着“一户一宅”和“多户一宅”的情况,还会存在有“一户多宅”的情况,这类的情况相比于“多户一宅”的家庭就显得十分的宽裕,不过国家也在积极的优化农村的宅基地使用,对这类的“一户多宅”的情况进行了打压,对那些闲置的宅基地和房屋进行了收回。
政策中提出要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进行优化排序,将保障基本的住房放在首位。要求各地区的县级、村委会等做出实际的行动,对收回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优先排序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这样的做法能够最大程度地为有需求的农户提供援助,同时也能够更优化农村宅基地的使用。
因此,新政的发布对于存在有“多户一宅”情况的家庭来说是极为有力的,所以符合家庭人口众多,住房存在着拥挤的情况的家庭就可以如实的像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申请。若是想要申请农用地的情况,也可以依法办理农用地的转换手续,以解决当地无闲置宅基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