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行政机关拒不公开,怎么办?京云拆迁律师指出,属于公开范围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关于答复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一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另一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