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集体土地上违建厂房怎么处理?在集体土地上违建厂房,属于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您限期拆除违建厂房,如果您在该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又没有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土地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也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