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冻结是已经决定要拆除的一种,但拆迁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给业主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一期间就被称为拆迁冻结。并且在冻结期的拆迁过程中也是房屋拆迁法律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那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如何?拆除前多久将进行拆迁冻结?在此篇中京云拆迁律师对征地拆迁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进行解读。

冻结户口在拆迁前多久
按照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前款所列事项,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中止的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对此,京云拆迁律师必须强调,暂停期不得超过1年。如需延期延期,拆迁人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此,京云拆迁律师表示,在冻结期限内申请拆迁的单位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到拆迁期满之日,而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不取得拆迁许可证。
怎样避开拆迁房屋的冻结期
确定回迁房的身份,详细调查回迁房拆迁的具体期限,具体了解回迁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确认房屋拆迁后可以就地回迁。但是,针对这一时期的具体过程,京云拆迁律师需要在此强调的是,最好在房屋拆迁冻结前完成全部过户手续,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变更,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变更。
对产权房来说,如果确认房屋即将“冻结”,可以先签订协议,然后通过公证交付相应的定金,然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假如是对票房而言,除了签订协议外,还要由产权单位出具证明,然后将该证明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进行变更后再补交剩余房款。
对于所谓的“冻结期”,还可以及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保留房屋评估单和产权证注销证明原件等资料,如遇拆迁冻结产权证无法办理变更,京云拆迁律师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与开发商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保留房屋评估单和产权证注销证明原件等资料。
住房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处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比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之间达成协议的,住房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判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此,京云拆迁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当事人如果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以在裁决送达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本条例,拆迁人已经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
按照《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裁决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在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对这一情况,京云拆迁律师必须强调,在当事人投诉期间,强拆并不影响。在确实存在相关损害的情况下,并非不可依。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获得国家赔偿。对此,《国家赔偿法》也对“非法征收、征用财产”作出了补充说明。 上面是关于“房屋拆迁法律程序及房屋拆迁冻结期问题概述”的相关解释,拆迁是指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按照法律的规定赔偿其损失。北京京云拆迁律师在此强调,房屋拆迁补偿如果出现不合理的情况,一定要主动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