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盖房会多给拆迁补偿吗?京云拆迁律师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征收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人因为征收行为被损害的房屋、土地等财产的补偿,基本原则是维持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因此,公平的做法是补偿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的财产现状,如果临时加盖房屋,则不属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固有组成部分,不应予以补偿,反倒有故意多要补偿之嫌。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此,在征收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当保留好自己房屋、土地等财产的现状照片或视频,争取按照自身原有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这样才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若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协商补偿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征收方给予的补偿不足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或者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则建议被征收人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