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全国征地拆迁免费咨询电话:

 

 400-8816-088

快手官方号


邮箱地址:liuyafeng@jingyunlawyer.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恒基中心1座4层
 

Copyright © 2021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5019254号-6

 

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网! |       服务热线:400-8816-088

 

 

 

胜诉案例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收到答复不一致?法院:违法!
房屋被拆迁后,设立的居住权还存在吗?
不配合征地拆迁就活该被“强拆”?这么干迟早会被法院判违法!
【京云拆迁律师】申请信息公开却收到《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何维权?
【京云拆迁律师】遭遇违法强拆,如何抓住违法点确定强拆主体?
【京云拆迁律师】京云律师代理安徽合肥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二审上诉成功
京云律师代理安徽合肥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二审上诉成功
【以案释法】事关拆迁补偿等权益!只要户口迁入村集体,就能和该村集体成员获得同等安置补偿?

相关阅读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
>
>
【北京大兴房屋强拆案例】村委会作为房屋强拆挡箭牌不好使

胜诉案例

【北京大兴房屋强拆案例】村委会作为房屋强拆挡箭牌不好使

来源:
京云拆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
2021/10/29 10:07
浏览量

  【案情简介】

  黄某系北京市大兴区某镇某村房屋产权人。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的拆迁工作,因镇政府压低拆迁补偿和断水断电等行为,黄某拒绝签署拆迁补偿协议。2021年4月14日,该房屋遭遇强拆变成了一片废墟。

  黄某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对村委会治保主任进行调查,承认村委会对原告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并且提交了村委会会议记录、限期拆除通知和张贴送达通知等证据。

  【被告答辩】

  乐祥立律师代理黄某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镇政府答辩如下:

  1、 答辩如并非适格被告,房屋强拆是村委会所为,并不是被告所为,原告起诉被告属于诉讼主体的错误;

  2、 本案并不是属于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村委会并不是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案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乐祥立律师意见】

  1、 原告持有合法宅基地使用证,其颁发的机关是大兴县土地局和某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属于政府的下级主体,无权推翻上级机关颁发的合法不动产权利凭证。

  2、 村委会所作决议只是对本村村民产生效力,原告不是村民,村委会决议对原告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3、 从职责方面来说,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所以即使村委会有参与,也是受到镇政府的委托或者是对镇政府的协助,最后仍应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4、 被告的违法强拆行为不仅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而且违反了国家有关禁止暴力拆迁的有关政策。

  【法院判决】

  2021年10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该判决采纳了乐祥立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镇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北京大兴房屋强拆案例】村委会作为房屋强拆挡箭牌不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