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开发建设,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编制了《桦甸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7月29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13943263695,邮箱:44731405@qq.com。
一、基本情况
本次《方案》涉及征收6乡镇(街道)的6个村的集体土地,其中:
八道河子镇的榆木村、四合村集体土地14.5832公顷;
公吉乡的五间村集体土地4.65公顷;
桦郊乡的晓光村集体土地0.1701公顷;
明华街道的集体土地4.8382公顷;
胜利街道的集体土地3.3758公顷
永吉街道的西台子村、大城子村集体土地1.2395公顷;
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桦甸市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有利于落实地方发展规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升人居环境,人才引进;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促进区域价值增长和形象提升,实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现“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目标,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转变项目导向的惯性思维,提高土地开发效率与城市开发建设品质。
三、主要用途
该《方案》片区内拟征收土地规划地类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
四、成片开发可行性
1、该《方案》公益性用地面积占总面积的大于40%,公益性用地面积占比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1〕51号)对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不低于40%的要求。
2、该《方案》的开发建设有利于推进桦甸市的开发建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优化生活环境,符合桦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3、该《方案》涉及土地均位于集中建设区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4、涉及片区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及自然保护区。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该《方案》拟建设项目以工矿仓储、住宅、商服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类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在2021—2022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该《方案》将通过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出让获得部分经济收益;同时将会全面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建设项目启动后,有利于提高区域总体环境品质,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在此,京云征地律师提醒大家,土地征收一定要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出现了可能侵犯自身利益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