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打官司,只有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你的诉讼请求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京云拆迁律师指出,被拆迁人可以在拆迁前和拆迁过程中搜集证据。

一般来说,在拆迁前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1、相关部门出台的《用地征地拆迁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可以拍照保存复印件。
2、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书、土地适用权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纳税证明等。
3、关于被拆迁房屋的实体影像资料。可以对房屋的外景,内室,结构、屋内财产、周边环境等进行拍照,拍照时需注意房屋的地理位置应尽量明确。
当拆迁正式开始后,拆迁相关部门会相继出台各种各样的文件,这些文件都应当保存,主要包括:
1、拆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地方人民相关部门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
5、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公开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7、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京云拆迁律师提示,征地拆迁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前期一定要做好证据搜集,以免后期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