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范围可以参考《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一般来说,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但各地区具体范围也不尽相同,基本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例如,山东省规定:“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立交桥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收费站周围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
同时,征地拆迁范围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至于怎么补偿,应该由土地勘测单位进行勘测核对,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会同设计单位、各征迁部门、被征收人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