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被征收人往往处于心理被动,那么,被拆迁人如何审查征收拆迁活动的合法性呢?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房屋征收决定程序合法性的审查。当行政主体作出征收决定并启动征收程序后,我们要及时关注该决定在作出时是否组织了论证、是否及时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等程序,因为旧城改建的还需依法举行听证。
第二、对房屋征收决定本身的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房屋征收决定中确定的征收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的规划;房屋征收决定中确定的征收范围是否与建设单位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记载的用地范围相一致;房屋征收决定中记载的事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的内容等。
第三、对委托关系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委托征收的情况下,要注意委托方和受托方是否签订了委托手续,被征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不是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规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