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拆迁过度费是否要先给拆迁户?根据上述两条规定,我们得知拆迁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临时安置费,也就是拆迁过渡费。而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是应该先补偿、后搬迁的,所以,拆迁过渡费应该先交给拆迁户,拆迁户再搬离。在实际拆迁中,拆迁部门也会先将补偿费用交给拆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