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征补条例》已经废除了行政强拆,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目前的话只有人民法院是有权力进行合法强拆的。别的任何行政部门,土地征收部门,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权力去强拆。

一般强拆的情况,都在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如果补偿事宜上被拆迁人和征收方达不成一致的时候,征收方可能会直接进行强拆,那么这个是属于违法强拆。被拆迁人是可以针对强拆行为直接提起诉讼的。
还有一种是,政府已经给下达了征补决定,但是被拆迁人在期限之内没有采取任何法律途径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政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属于合法强拆,也叫司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