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金补偿可具体区分为,农村土地征收及城市土地征收。具体的补偿标准,各地有所差异,可参照被征收土地的区块地价标准。

一方面,对于农村土地征收而言,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六至十倍,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对象为安置补偿个人,每个需要安置补偿的个人的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四至六倍。
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其补偿对象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权人。
另一方面,对于城市土地征收而言,主要的征收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对于最为核心的房屋价值的补偿,主要由房屋评估机构予以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