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常州某摩托车灯具厂林某于2000年4月从当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立新村民委员会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其承租土地位于新北区孟河镇立新村委会西南方向的5亩多土地,租赁期限为30年。后,2000年5月4日林某取得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和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申请的建设厂房获得批准后,林某在现有土地的基础上,建造近3000平方砖混结构生产用房,并将单位名称命名为常州华发摩托车灯具厂,主要生产摩托车配件。

2017年6月该摩托车灯具厂被政府划入新孟河拓浚拆迁范围内,要求林某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并限期交出土地。以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的拆迁办给到林某的补偿为500万,要求其限期搬离,如果不搬,随时都可能被强拆。期间,工商部门打假办和税务局纷纷过来林某摩托车灯具厂处,通过各种方式恐吓威胁逼迁。
于是林某找到当地的朋友帮忙,该朋友听林某描述完案情之后,随即告诉林某,案子可以交给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是专业代理拆迁案件的律所,办案成功率非常高,帮助很多企业成功的提高了补偿。于是林某来到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维权。
【办案经过】
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和卜律师介入之后,迅速去实地考察了现场,并给出了明确的法律评估意见,指出该摩托车厂应当获得房屋补偿、设备、搬迁补偿等,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值,以弥补实际损失为宜。
结合该摩托车灯具厂有合法的租赁协议、收据、发票,且取得工程建设许可证和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客观事实,律师介入之后,迅速发出律师函和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安置,产权调换。
【案件结果】
期间,李律师和卜律师营造了多次和新孟河镇政府谈判的机会,经过数次谈判和律师长达4个多月的努力,该摩托车灯具厂林某最终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获得了1100万元的补偿,并获得5亩地的产权调换安置,林某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