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遇到拆迁时,很多拆迁方经常会以违建的理由来强拆房屋,其实违建的认定和强拆都有一定的程序,不是说拆就拆的,今天京云拆迁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违建强拆需要什么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违建强拆的程序:
1、立案。认定违法建筑的主要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通常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人民政府,这些部门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
2、调查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四条和五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听证。《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4、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5、强制执行催告书。《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6、《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7、行政机关实施强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上面就是违建强拆需要什么手续的介绍,京云拆迁律师提醒,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如果没有任何程序和手续,就是违法强拆,这时一定要及早提起诉讼,不能耽搁,以免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