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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拆迁律师谈“海南儋州海花岛房屋限期拆除一案”

京云拆迁律师谈“海南儋州海花岛房屋限期拆除一案”

作者:
来源:
京云拆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
2022/01/20 11:01
浏览量

  海南儋州海花岛房屋拆除一案,今天我们不是从新闻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而是试图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启发一下各位的思路和看法?

京云拆迁律师谈“海南儋州海花岛房屋限期拆除一案”

  1、儋州位于哪里?为什么会被建造这么多的房屋?

  儋州位于海南岛的西北角,整个海南省的地形是中间高,四周相对较低,因为位于西北方向的沿海地区,相对而言,没有东南部的地区的三亚、博鳌等地方有名,这是一个大环境,因此更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当时更是具有这样的潜力。而且本次,填海造陆,有消息说,成本更低,所以是相对于普通地方的拿地成本而言。

  2、填海造陆和普通拿地建房有什么区别吗?

  按照现行民法典,之前物权法,关于法律上物的定义,填海造陆所形成的地,属于新增的国土面积,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或者单位仍然只能拥有使用权,但是区别在于,造陆所在地,往往没有没有和大陆相连,或者只是部分相连,因此往往缺少了,前期的土地市场价,而由商业主体进行投资又可以抵扣部分的金额,在价格上很有优势。但是副作用就是,极大的破坏了,浅海区域的珊瑚礁等海生植物的栖息环境,且可能是不可逆转的破坏。

  3、本案中,看起来最大的违法点在哪里?

  我们注意到,本案中,卖房的时候是由《预售证》的,也有也规划许可,是否包括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两种还不太确定。另外一个就是环境影响评估,这个环节呢,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应当是有三同时制度,同时启动,同时审批,同时也完成,但是执行的情况,目前仍然还不好说的,公开报道里面只说到了,因为“违法取得而被撤销”,违法取得了什么,取得了以后重新申请不行,只能撤销了,这又是因为什么什么,个中细节,只能慢慢揣摩。

  4、房屋建造的过程是否中一般的开发过程需要哪些手续的呢?

  目前大致上需要的流程是关于,土地用途规划许可,还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最后就是预售许可了,从目前来看,已经有业主入驻这一事实来推断,极有可能全部手续是正常的。那么这里所称的“违法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指的是什么呢?按照《行政许可法》69条,第五款的规定,(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5、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制作的《限期拆除通知》在法律上有哪些救济的方式?

  当然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了,还有就是要求举行听证,但是在本案中,让人比较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设定的期限是10天的呢?而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拆房所需要的3个月到半年左右的时间呢?这样看起来会更加的合理和通人情,这个只能实际情况来说说了,目前实务中关于拆房会反复的催三遍,而且会在催促结束以后,通常会等待很长的时间,会伴随着断水断电等等迫使业主搬离的情形,确保安全以后,主体建筑何时完成拆除,仍然是未知之数。

  6、业主的安置怎么办的呢?

  业主是比较无辜的一个群体,也是应当得到保护的群体,目前来看,拆房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共利益的话,就是我们常常听说的拆迁,补偿不仅应当合理,而且应当考虑到住房人的实际住房需求。而如果是撤销许可证以后的拆房,那就叫做拆除。而后者拆房是有明显的成本的,而且成本很难由政府负担,所以退还之前的购房款,加上部分的利息,是有可能的一种选项,而而实际上最终选项,有待观察。

  7、后续是否有可能由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

  这种可能性是有的,但是按照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的呢,原则上是先办刑事案件,后办理民事案件或者是行政案件,因此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在早先1-2的时间里面,可能由检察院或者现在的监察委员会办理完成了,只是在刑事案件里面的“非法收入”或者是“财产来源不明”的金额里面不会列明确实的来源而已。关于更多的话题,我们也可以在办案的过程中去探讨。

  8、能不能谈一下现在法律程序对于实际中拆除的合法程序规定?

  可以,实际上,现行的拆除行为是受到多方法律程序的规范的,如果是行政机关来执行拆除的,主要的依据是行政强制法了包括送达的过程,都是有详细的规定,至于拆除工作量巨大,还应当报送到政府公共服务采购部门,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选定拆除服务机构,进行公平竞争录用服务商。在最后的工作中,还应当允许业主,就是否一定要拆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上述规定,都是合法的拆除流程。

  9、海洋生态是否有修复的可能?

  不好意思,这个问题超出了,我作为律师熟悉的领域,环保专家会给出建议的,这样比较靠谱,但是呢,律师能够说的,就是环保修复是一个长期过程,目前围海造陆,这种获取土地的方式并不多见,甚至也有不太规范的地方,造成有这种局面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后期可以借助这件事情的经验教训,把流程进行完善,谨慎行事。

  10、关于本案中你作为律师,还有哪些建议或者想表达的吗?

  一、本案中确实存在为了发展经济而采取的开发措施,我们应当肯定,这些措施促进了就业,带动了上下游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改善住房条件,及后续可能的旅游景点开发,多方都是有收益的,当然开发企业也有盈利,贡献我们应当肯定。二、同时我们认为,法律程序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之一,执法部门、业主、开发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的表达诉求,确保各方的意见和要求得到充分称述和保障,特别是相对弱势的业主,应当得到格外的关注。三、最后一点就是,房屋已经建成了,资源已经投入进去了,在处理上,可以再三斟酌,可以保留的尽量保留,不拆除不足以消除影响的才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