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建设进程的开展,有时候需要征收一定的耕地。国家为了做好征收补偿工作,会跟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这时候,被征收人知晓补偿标准及其计算方式就显得十分必要。下面就来详细介绍征收补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耕地征收,可能会得到以下5种补偿费用: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其他补偿费。(备注: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其他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费用=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 x 补偿倍数(6 ≤补偿倍数 ≤10)
2、安置补助费用: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人均)安置补助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x 补偿倍数(4 ≤补偿倍数 ≤6)
其中,
(1)每公顷被征收地块需要安置人数 x 补偿倍数≥ 15时,
每公顷被征耕地的总安置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x 15
(2)每公顷被征收地块需要安置人数 x 补偿倍数<15时,
每公顷被征耕地的总安置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x 补偿倍数 x 该公顷地块需要安置人数
(备注:根据以上公式计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南产值的30倍。国务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该标准。)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备注: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播种不久或者投入较少,可以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4、其他补偿
这项补偿要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实际情况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