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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房屋面临拆迁,权益该怎么分?

维权须知

北京晚报|房屋面临拆迁,权益该怎么分?

作者:
京云律师
来源:
京云拆迁律师网
发布时间:
2023/06/02 11:43
浏览量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民普法宣传,向普通百姓讲述法理故事,剖析法律知识,启迪社会生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晚报》达成高度合作,开设“京云说房”专栏,定期为读者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2023年5月4日,京云说房系列专题文章发布房屋面临拆迁,权益该怎么分?一文。文章讲述了夫妻双方婚后,男方在女方父母家居住,女方父母家遇拆迁,男方作为安置对象获得拆迁补偿款和住房,后男女双方离婚因房屋分割闹上法庭...笔者通过案例介绍,结合法律条文深入浅出的剖析,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可谓是干货满满。

 

《北京晚报》是由北京日报社主办并主管的综合性晚报,在中国首都出版的小型综合性晚报。作为北京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媒体之一,《北京晚报》强调迅速关注、每日解读、及时评论,加强个性化服务关注百姓民生,立足市民本位,站在读者当中,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北京晚报|房屋面临拆迁,权益该怎么分?

全文如下

 

张先生与王女士婚后一直居住在女方父母家中,后来王女士父母的这套房子被拆迁,王女士一家四口都被列为拆迁安置对象。最终,王女士的父亲得到一些拆迁补偿款和3套房子。不久之后张先生与王女士离婚了,张先生觉得自己也享有拆迁利益,除了应该给自己一部分补偿款,拆迁安置指标房中还有部分安置房权益属于自己,于是双方争诉,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已购安置房中有80平方米的指标面积属于张先生。

 

争议一:婚前夫妻一方或其父母建造的房屋,婚后涉及拆迁,另一方对于拆迁安置房享有权益吗?

 

 

如果两人婚后涉及到房屋拆迁,拆迁安置协议是夫妻一方父母签订的,在离婚诉讼中对此项拆迁权益不予处理,应以分家析产案由另案起诉。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拆迁安置房是以人口标准安置的,则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份额。因为本案是按人口分配给每人一定面积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张先生离婚时有权主张对应安置面积的补偿权益。

 

由于各地拆迁补偿方案有所不同,有的地区是根据人口数量给每个被安置人一定面积的补偿,此时即便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仍可以主张其享有的该部分面积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争议二:婚前的个人房子拆迁,对于拆迁补偿款、过渡费和其他补助,另一半有权分割吗?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房子被拆迁,在回迁前所得的拆迁过渡费是对家庭成员的补偿,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在离婚诉讼中,认定拆迁安置补偿权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婚前房产拆迁的补偿权益配偶是否有权分割,以及具体的分割方式等问题,与相应的拆迁安置政策有很大关联。

 

争议三:安置房尚未交付的,如何分割?

 

实务中在离婚诉讼时,像仅通过选房确认了安置房坐落位置等信息,而房屋实际并未交付的情况十分常见。对此不同的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裁判观点,有的法院认为,已经确定了安置房的具体信息,即便尚未实际交付,为避免讼累可予分割;而有的法院则认为物权的取得应该以物的存在为前提,在安置房尚未并办理产权证前,尚不存在物权,因此不予分割。
 

在处理拆迁安置房析产纠纷时,法院需要仔细调查各位家庭成员对房子的贡献,并在判决书中充分阐明财产份额的划分依据;在析产时还应该兼顾考虑各方的居住现状。如果您也遇到上述类似问题,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