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其具体房屋评估流程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流程包括选定评估机构、委托评估机构、实地勘察、初步估价、交付评估报告,下面京云征地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被征收房屋评估流程:
1、评估机构选择。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或者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
2、委托评估机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一般以房屋征收部门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3、进行实地勘察。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
4、初步估价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
5、交付评估报告。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京云房屋征收律师提示,如果对征收价格不满意,可以选择专业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或者咨询专业的征收律师,避免自身的权益受损。